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深入开展,各地纷纷上马建设项目。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为上马建设项目可谓不遗余力,但对项目建设却疏于管理,对项目的可行性缺乏科学论证,致使不少“民心工程”变成了“民怨工程”。
记者近日在青海省玉树
藏族自治州杂多县昂塞乡采访时看到,这个乡由国家投资200多万元建设的光伏电站,建成不到一年,电站屋顶就四处漏水,每逢雨天室内到处积水,随时可能导致安放在地板上的蓄电池漏电,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以致电站工作人员无法入住,电站难以正常运转。
据当地群众介绍,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是国家投资实施的一项“光明工程”,旨在解决西部偏远地区农牧民的生产生活用电问题,是深受群众拥护的“民心工程”。这项“光明工程”项目的建设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近两年,地处青海高原南部的杂多县建成了6座光伏电站,座座电站都存在质量问题,有关部门在电站未经验收的情况下即交付使用,其中一座电站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最近不得不停止运转,被当地群众称之为“豆腐渣”工程。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由国家投资建设的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西山乡官巴村引水工程,由于没有经过科学论证,这项投资546万元的建设项目建成后,因水源缺乏,“引水工程”居然引不出水。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西部建设的投入,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为争取国家建设资金,千方百计地申报建设项目。有的地区将“跑项目”作为工作重点来抓,甚至提出“不会跑项目的领导不是好领导”的口号。但不容忽视的是,不少地区和部门却存在着“重项目轻管理”的现象,对获得国家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缺乏有效管理,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设任务,有的项目主管部门甚至只为从建设资金中收取建设管理费;有的建设项目不切当地实际、未经科学论证即匆匆申报、立项,他们片面地认为上马的项目越多,政绩就越大,只求建设项目数量而不求质量,结果让国家建设资金打了水漂。
西部大开发应强化建设项目的管理,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审批,应实行科学、严密的论证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对批准的建设项目,应进行严格的监督,特别要强化工程质量的监理制度,加强建设项目资金的审计工作,严防建设资金流失,让建设项目真正能够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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