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来渝投资企业登记书式作重大调整
[ 2004-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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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来重庆投资企业登记书式作重大调整
 

    从今天起,外商来渝投资将更加方便———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新调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书式(申请表格)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登记书式取消了一些限制性规定,从而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和登记打开了方便之门。

    据介绍,新的登记书式取消的限制性规定包括:外商申请设立企业不再要求提交国有资产证明文件;对注册资本先期到位的企业不再要求提交资信证明;取消验资报告有效期为90天的要求;取消对中方为有限公司的投资者提交对外投资不超过净资产50%承诺的要求;外国(地区)银行、保险类企业在修改企业股权变更时,不用再提交资信证明;取消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雇员登记。

    另外,新的登记书式还将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驻在期限延长与登记证有效期延长两份表格合二为一;将《核准设立登记审批表》、《核准变更登记审批表》、《核准注销登记审批表》合并为《核准登记审批表》。

    对此,市工商局外资处的负责人认为,调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书式,简化了一些繁琐的手续,降低了门槛,对吸引和促进外商来渝投资将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来源: 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