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重庆工程咨询协会会长工作会议纪要
2004年9月23日上午9时,重庆工程咨询协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会会长工作会第一次会议在协会会议室举行。会长、副会长共9人出席了会议,另3名副会长因故请假。
会议由裴长福会长主持。
裴会长首先向与会同志传达了9月22日中国工程咨询网公布的《关于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资格的通知》,希望我市各工程咨询单位认真领会通知精神,根据自身的能力和条件,踊跃参加国家发改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资格的申报。
会议主要议题有二:
一、协会人力资源部厉广坤主任传达2004年9月13日—9月16日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在成都召开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工作预备会暨会员管理办法座谈会”(片区会议)精神。
二、研究决定《重庆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励试行办法》实施中的若干具体问题。
会议对于即将进行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工作十分关注,认为此项工作对行业的发展和对专业技术人员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各会员单位应做好相关准备,积极参与到该项工作的运作与管理中来。
会议肯定了制订《重庆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必要性及其对重庆市工程咨询行业整体业务水平的提高将发挥的促进作用,针对《奖励办法》中一些具体条款的理解、实施中的具体操作程序展开了热烈讨论,形成了共识。
会议决定:
1、协会委托专业实力较强的会员单位,成立若干工程咨询“专业组”,由各“专业组”具体负责我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初审。初审阶段须完成本专业组所承担成果的评审、奖项与奖励等级的划定与推荐等工作,形成书面材料报协会。重庆工程咨询协会评审委员会负责重庆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最终审定。
“专业组”具体在哪些单位设立,将通过会员单位自主申报与协会委托等途径解决。
2、进一步明确我市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评选的成果必须是重庆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获奖成果。
3、强调对于获得重庆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成果主要完成人,各会员单位应按照《奖励办法》的要求,“将其获奖情况计入本人档案,作为晋级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4、考虑到设置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奖金的实际意义和协会在经济方面的承受能力,参考兄弟协会及其他行业同类成果奖的奖励情况,会议决定取消重庆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奖金授予,其他奖励仍按《重庆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励试行办法》执行。各获奖单位可结合本单位情况对获奖成果的主要完成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会议在完成以上议题之后,对协会今后的工作、协会会长工作会议的举办、运作等提出了积极的建议。决定今后的会长工作会议将采纳本次会议的建议,在各会长单位轮流举行,为各会长单位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提供一个平台。
会议决定,将本次会议精神及会议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发各会员单位遵照执行。
会议于上午11时30分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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