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60%以上政府投资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 2005-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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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60%以上政府投资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重庆市的投资环境将更加宽松。从今年开始,重庆市60%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将由过去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这不仅大大减化了政府审批程序,而且减少了核准范围。
  据了解,2004年7月至11月,市发改委会同市经委、市外经委等部门起草了3个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配套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投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的意见》、《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重庆市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这3个配套文件相对于重庆市现行投资体制有着更多的创新之处。按照新的投资管理体制运行规则,今后重庆市仍需要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只有约15%,需要核准管理的重大类和限制类以及外商投资项目约占20%-25%,而60%以上的项目将由过去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其中实行备案制的项目一律实行就地就近的属地化备案,更方便投资者的服务,备案时限仅为2个工作日,备案项目实施的整个工作流程从审批制的5个阶段减少到3个阶段。此外,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也不再需要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将过去的两步程序合并为一步,即只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时限原则上为20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