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记者昨日获悉,从本月起,征收了12年的交通重点建设附加费被取消。
据介绍,交通重点建设附加费从1993年开始征收,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交通重点建设附加费的缴纳人,其费用按照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5%交纳。目前,停止征收交通重点建设附加费的决定已经传达到了基层征收单位、征收人员以及代征单位、代征人员,并通过办税服务厅室告知了广大纳税人。
市税务部门表示,今后仍继续征收或变相征收的单位,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