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甘肃省有关部门对“项目代建制”开始进行可性行调研,以期在全省逐步推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对“代建制”作了如下表述: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甘肃省建设工程尤其是政府投资工程一直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建设、监管、使用”多位一体的建设组织实施模式,导致了建设工程难以依法建设、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低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和“寻租”问题。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推行,将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代建合同,做到了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四分开”,有效地加强了政府对投资项目的管理,规范了投资建设程序,建立了投资责任约束机制,通过市场化运作,选择有经验、讲信誉的专业化队伍,用法律和经济手段确立了投资者和建设者间的相关关系,有效保证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施工质量。此外,“代建制”对于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从微观管理、具体项目管理上转移到宏观管理和规范市场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甘肃省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