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设工程设计将有法可依
[ 2005-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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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设工程设计将有法可依

    5月29日,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委获悉,《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草案)》正处于审议阶段,该条例生效后,该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将有法可依。 
  根据该草案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不依据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或依据未经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勘察、设计并交付使用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草案还规定,建设工程企业在勘察、设计过程中,有推荐、选用国家或该市禁止、淘汰的技术或产品的,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