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0年将建成长江上游商贸流通中心
[ 2005-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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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20年将建成长江上游商贸流通中心

 

    ●明确积极鼓励网上商店等无店铺业态发展

    ●将出台六项政策支持商贸流通业上档提速

    让现代流通成为引领现代经济的火车头,如今在重庆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22日,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绘就了重庆商贸流通产业的宏伟蓝图:到2010年形成长江上游商贸中心的基本框架,到2020年建成长江上游商贸中心。

    《意见》提出,要实现这一目标,重庆必须发挥区域现代物流基地、购物消费乐园、商贸信息中心三大商贸流通功能。到2010年,全市仓储面积达650万平方米,货物运输量达到8亿吨,形成连接东西、辐射周边的现代物流基地;主城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市的50%以上,形成舒适、安全、实惠的购物消费乐园;搭建连接全国、沟通各行业、融合政商的电子信息平台,大型商贸企业信息化率达80%以上,形成长江上游商贸信息枢纽,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流通现代化。

    构建和完善都市中央商务区、区县中心圈、商业特色街(专业市场)和乡镇(社区)商业点四个层次商业服务网络,沟通城乡商贸流通。到2010年,初步形成中央商务区规划建设的基本框架,建设完善20个区县中心商圈,建成20条商业特色街,形成10个专业批发市场群,建设完善100个乡镇商业设施,建成60个社区商业服务中心。

    不断扩大商贸规模。2007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350亿元,2010年达到2000亿元。“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6%以上。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明确了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和改革的新方向:积极鼓励综合超市、专业店、专卖店、便利店、仓储式会员店、折扣店、网上商店等有店铺和无店铺业态发展。鼓励民营、外资等非公经济发展商贸,鼓励其参与国有商业企业改革,形成多元化的市场主体。鼓励组建大公司、大集团,形成主导流通市场的新格局。鼓励实行内外贸一体化、贸工农一体化。鼓励生产性加工企业的物流实行社会化服务。鼓励汽摩、建材、家具、机电、化医、服装等专业批发市场的培育发展。

    据悉,市政府将出台六项政策支持商贸流通产业上档提速:建立商业结构调整资金补充机制,从2005年到2007年每年增长10%;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一定比例,扶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民营商贸流通企业的发展;经市政府认定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符合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规定的,在2010年内,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少数民族地区新办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和年营业额在2亿元以上的连锁企业新办直营店的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免三减半”;凡经市政府批准的生产性物流项目,其用地可按工业用途出让,经市政府批准的服务性物流项目,其用地按经营性用途,实行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符合规定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按规范化标准进行改造,经市商委、市工商局验收合格的,减半收取市场管理费。每年从市场管理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由市财政纳入部门预算,重点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检测中心、信息中心、结算中心及基础设施。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