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工咨协 [2005] 05号
关于设置重庆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
评 审 专 家 组 的 通 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保证重庆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评审工作有效、顺利进行,使评审工作更加科学、规范,评出我市优秀的工程咨询成果,经2004年9月23日重庆工程咨询协会会长工作会议研究,决定设置重庆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评审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协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经过调研并征求部分副会长、会员单位意见后,拟出了关于设置重庆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评审专家组有关问题的讨论稿,2004年12月15日重庆工程咨询协会评审委员会议对讨论稿及相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修改与研究,决定设置重庆工程咨询协会评审委员会专家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专家组属重庆工程咨询协会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下设组织,业务工作接受评审委员会统一安排。
二、 专家组的工作职责是负责我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初审(初审的具体要求程序见《重庆市优秀工程咨询奖评审工作规程》)。
三、 专家组设置:
(一) 工程咨询行业涉及的专业面相当广泛,作为地方协会没有条件也没有必要在每个专业设一个专家组。经研究,决定结合我市工程咨询行业发展趋向及近几年申报成果的专业特点,现阶段暂将工程咨询成果比较宽泛地归并为两大类,分别是基础建设类成果和生产建设类成果。专家组暂时按照此两大类别进行组建及分配各组承担评审的成果。以后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必要的调整或增补。
(二)为了便于开展工作,专家组直接设在会员单位。
对应于工程咨询成果涉及专业面广的实际情况,基础建设类成果和生产建设类成果各设一个组长单位和若干个副组长单位承担初审。每个组长单位与副组长单位分别组建一个专家组。
初审工作原则上由组长单位的专家组负责,组长单位需要回避或由于专业对口的需要等情况所涉及的成果,由副组长单位的专家组负责初审。
组长单位与副组长单位各自独立开展初审工作。
副组长单位初审的结果交组长单位汇总上报。
(三)组长单位和副组长单位的选定原则,应是在整体业务水平、职业道德信誉度、技术力量的强弱、专业的覆盖面等方面的综合评价上居我市工程咨询行业领先水平的会员单位中产生,组长单位与副组长单位的主要业务应具有互补性。
经研究决定,各专家组的组长单位与副组长单位如下:
1、基础建设类成果评审专家组:
组长单位: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冶集团重庆钢铁设计研究总院)
副组长单位: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
副组长单位:重庆市设计院
2、生产建设类成果评审专家组:
组长单位:机械工业部第三设计院
副组长单位: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公司(原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
副组长单位:重庆市化工设计院
(四) 专家组成员的组织及原则:
1、各组长单位和副组长单位的专家组成员必须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咨询经验丰富、工程咨询业绩显著的专家组成,并须兼顾到专业覆盖面及各个专家间的专业互补性。
2、各组长单位与副组长单位应设相对固定的专家组组长、秘书和/或联系人,报评审委员会备案。
3、各专家组的组建及具体人员、人数等由组长单位与副组长单位按上述原则确定。
四、重庆市优秀工程咨询奖评审专家组自2005年度工程咨询成果奖初审工作启动时开始履行职责。
特此通知。
重庆工程咨询协会
二○○五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