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工咨协 [2005] 06号
关于发布《重庆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
评审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重庆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励试行办法》及2004年9月23日重庆工程咨询协会会长工作会议研究决定的精神,就重庆市优秀工程咨询奖评审和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程序及操作问题,制定《重庆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评审工作规程(试行)》(附件),该工作规程已经重庆工程咨询协会评审委员会讨论、修订,现予发布,自2005年度开始试行。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评审工作规程(试行)
重庆工程咨询协会
二○○五年七月四日
附件:
重庆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评审工作规程
( 试 行 )
一、 评审:
重庆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评审工作分为四个步骤,即合规性审查、初审、审定、公示。
(一)合规性审查。由重庆工程咨询协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合规性审查内容按《重庆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规定和当年成果奖申报通知的要求进行。经合规性审查符合成果奖申报条件的成果进入初审阶段。
(二)初审。由重庆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评审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负责。
专家组初审的具体要求:
1、
仔细审阅申报成果的全部技术资料;
2、
参照《申报成果打分表》(附件1)中所列的服务范围及该 服务范围的评价目标、评定分值,为所审阅的成果打分;撰写初审书面意见(附件2);
3、
依据《试行办法》所规定的评奖标准和划分获奖等级的标准,明确各成果是否推荐为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对所有推荐为优秀工程咨询奖的项目排出序号;提出成果奖励的推荐等级;
4、按协会规定的时间,将本组评审情况汇总上报重庆工程咨询协会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
(三)审定。由评审委员会负责。
评审委员会审定工作的具体要求:
1、依据《试行办法》所规定的评奖标准和划分获奖等级的标准,对各专家组初审后的成果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2、根据当年申报成果的实际水平,确定本年度重庆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一、二、三等奖的奖项数目;
3、确定重庆市推荐参加当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评选的项目,提出推荐意见,明确推荐等级。
评审委员会的审定意见为本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评审的最终意见。
(四)公示。评审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获奖成果,通过重庆市工程咨询网向有关单位及社会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一个月内无异议,上报重庆工程咨询协会。
二、 公布与颁奖:
重庆工程咨询协会审核获奖成果,公布。颁发并授予获奖成果的主要完成者奖状、荣誉证书。
三、 上报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评选项目:
重庆工程咨询协会按照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本市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评选项目的资料整理、上报。
四、 成果异议的处理:
重庆工程咨询协会评审委员会具体受理成果异议问题的处理。
异议处理由评审委员会指定专家、专家组或委托其他相关部门通过书面、会议等方式进行复议,提出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报评审委员会审核、备案。
为及时解决争议问题,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接到对成果有异议的函件后,应在十天内将异议意见通知申报方,限期十五日作出解释。异议方和申报方均需及时如实地提供有关异议问题的补充材料和旁证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作答复,视为放弃。
自成果公示之日起两个月内,有异议的成果仍未得出处理结果,则取消该成果当年度的获奖资格。
凡涉及获奖成果等级问题的异议,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评审委员会对异议处理的意见为最终意见。
附件:1、申报成果打分表(略)
2、重庆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初审意见表(略)
重庆工程咨询协会
二○○五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