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工作的要求预报
2005年6月27日-6月28日在广东召开了“全国工程咨询工作会议”,根据会议
精神,国家发改委还将出台指导性工作文件。在国家发改委文件下达前,有关人员
和单位现阶段可按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05]983号]文的要求,先行做好自己可以进行的相
关准备工作,比如“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个人照片等的准备,待《注册咨
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系统(执业单位版)》(即申报软件,内包含申报表)
上网后,即可下载,按要求填写、申报。
我会根据“全国工程咨询工作会议之二”资料选录了以下二项内容向社会发布,
以配合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注册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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