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出台政策鼓励二手房交易,其中期房合同禁止转让不搞一刀切的措施尤为引人注目。26日,市国土房管局人士称,特殊情况期房合同可以转让。此外,二手房转让时,涉及划拨土地补交出让金的,暂按标准的60%收取。优惠时间为一年,即日起执行。
针对前段时间出台的禁止期房合同转让,市国土房管局称,对预购商品住房的合同转让问题,要区别对待。个人预购的商品住房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前,因购房人工作调动、市外迁移、经济困难等特殊原因,将预购的商品住房转让给直系亲属的,经房地产交易登记机关核实,可办理预购商品住房合同转让登记。
对于划拨土地补交出让金,钢运置业、中原地产等中介称,虽然二手房交易中,涉及这块的比例不到三成,但此举对目前低迷的二手房市场,仍具积极意义———可拓宽二手房源,扩大交易量。
据悉,主城区涉及划拨土地的二手房转让时,需补交的出让金,平均为每平方米50元左右。中介算了一笔账:以一套100平方米的二手房为例,转让时平均可少交2000元的出让金。
此外,为鼓励二手房交易,市国土房管局还出台多项措施:个人在今年6月1日前购买的住房转手交易时,若完税凭证提交不全的,根据我市取得房地产权证时间比入住时间晚的现象比较普遍的实际,购买房屋的起算时间,可参照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时间。
市国土房管局介绍,考虑到我市绝大多数住房容积率均在1.0以上,且购房者不具备提供容积率证明材料的条件,普通住房申请转让登记时,容积率证明材料不需权利人提供。
二手房转让价格以市场方式确定,房地产交易登记机关在受理个人申请的二手房转让登记时,应当依法收取相关资料,不得擅自设置前置条件。
另外,国家宏观调控主要针对商品房和商品房的转手交易,房改售房等非商品房的容积率、面积、价格及再转让时应缴纳的税费按住房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来源:华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