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申报受理截止时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23号公告规定的证书有效期到今年年末的预备甲、乙级,临时甲、乙级,丙级单位以及初次申请(新申请)的单位,应在今年8月31日前申报。但由于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工作还未结束,根据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通知,单位资格申请延后2个月的时间,即在今年10月31日之前申报。
特此通知。
重庆工程咨询协会
二OO五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