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认真开展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若干意见
[ 2006-01-24 ]

新建网页 1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工程咨询
单位资格认定工作会议材料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
认真开展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了贯彻执行《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9号令)(以下称29号令)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第23号公告,认真做好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有关具体工作,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关系国家和社会投资效益,是需要具备特殊信誉和条件而确定的资格许可类事项,是规范工程咨询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
工程咨询是市场经济体系中专业服务业的重要领域,必须充分认识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对行业基础建设的重要意义。
  二、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的实施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过程中有关申请受理、组织评审、执业检查等基础性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咨询协会(以下称地方协会)协助同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初审的上述基础性工作。深圳、大连两地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由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大连市工程咨询中心协助进行。
  三、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要按行政许可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
  四、严格准入条件。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包括资格等级、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三部分。资格条件中涉及注册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数量、高级职称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人员比例、咨询专业配备的技术人员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数量以及咨询服务范围对应的项目业绩数量等定量标准要严格执行。
  凡新申请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一般应从丙级资格做起。
  五、申报渠道。除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所属工程咨询单位经审查直接报送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外,其他地方所属工程咨询单位,特别是无主管部门的经济实体,无论何种经济所有制性质,都按注册属地原则报送地方协会和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大连市工程咨询中心协助初审机构初审。
  六、本着为会员单位服务和急事先办的工作安排,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要分期分批进行。先启动已取得国家发改革委颁发的工程咨询预备资格、各省级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工程咨询丙级资格以及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临时资格等有关单位的重新申请,包括这三类资格单位的转正升级、扩大增项工作。初次申请工程咨询资格的新申请单位也可以同时进行。
  凡已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甲、乙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的有关单位,因其达标宽限期延长至2006年8月31日,这些单位的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在下批进行。
  七、申请人、协助审查单位都要明确各自职责:
  单位申请工程咨询资格,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协助初审单位先进行材料合规性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单位资格申请行政许可规定格式的,要在初审阶段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当质疑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时,协助初审单位可进行实地考察或查验申报材料及其证明文件的原件,尽到对申报材料真实、规范、完整负责把关的责任。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提出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的具体审查意见建议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申请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只能使用一个名称;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跨行业服务范围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初审机构应认真审核其技术能力和查验其经营范围,不应超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定的范围。
  九、协助审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在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的各个环节,应当勤勉尽责、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不得有违反国家发展改革委29号令的规定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00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