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记者
张雪峰)昨日,市长王鸿举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市将规范管理主城九区和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所在地范围的管线(不包括农业生产管线和工矿企业内的生产管线),让重庆告别“拉链公路”和架空线“蜘蛛网”。
管线管理形成合力
城市道路竣工后反复开挖,架空线在城市上空纵横盘结,地下管线资料不齐、家底不清……管线工程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让群众不满,政府头疼。
管线工程投资、管理体制多元化,配套法规不健全,是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同时,管线、道路管理涉及规划、发展改革、建设、交通、市政、公安等多个部门,各部门间缺乏沟通,也造成管线工程与道路工程经常不同步,使得架空线下地遭遇一定阻力。
今后,我市管线将实行“一家为主,多家配合”的管理模式,即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线工程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发展改革、建设、交通、市政、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管线工程的相关管理,形成管理合力。
管线与道路同步施工
《办法》明确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主、次干道或快速干道5年内不得开挖,大修的城市主、次干道或快速干道3年内不得开挖。这两种道路的竣工时间将在政府网站公布,并分别保留5年和3年。
为确保管线工程与道路工程同步,《办法》规定,在制定道路施工方案时,道路建设单位应兼顾管线工程施工,考虑管线工程的合理工期,并提前将道路建设计划、道路开工竣工时间告知各管线单位。
《办法》还鼓励建设管线共同沟,规定“已建成的管线共同沟达到满载前,不得在同一道路上建设同类管线工程”。
居民稠密区不得新建架空线
对城市上空的架空线“蜘蛛网”,《办法》除要求现有架空线尽快下地外,还对新建架空线设置了“禁区”,规定3类地区不得新建架空线,即主城九区内的居民稠密区、商业中心区和内环高速公路以内的城市主、次干道或快速干道;规划为大、中城市的居民稠密区、商业中心区和城市主、次干道和快速干道;民用机场、铁路客运站、客运港口的主要功能区,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
“管线管理看似小事,却能反映出一个政府公共事务管理水平的高低。”王鸿举说,各部门要着眼于城市长远发展,不断提升城市规划管理能力,相互协调,拧作一条绳,形成一股劲,让重庆尽快告别“拉链公路”和“城市蜘蛛网”。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彭水县、璧山县城市总体规划》、《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决定》、《重庆市第二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拟表彰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名单》等。
甘宇平、陈光国、吴家农、余远牧、周慕冰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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