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0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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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渝建发(2006)26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2006年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06年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六年二月二十日

 

2006年建设工作要点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全国建设工作会、币委二届八次全委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继续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探索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新思路、新办法,进一步加快行业改革步伐,全面提高建设行业整体素质,强力推动建筑节能工作,严格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学习,创新观念,增强统筹城乡建设发展的能力,努力实现城乡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06年全市建设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建筑业总产值8001乙元;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80亿元;城镇化水平达到46.7%,全市新增城镇人口50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40万人,新增城镇建城区面积50平方公里;完成主城区危旧房改造’1 20万平方米;打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基础;继续抓好清欠工作,基本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保持较高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不发生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

(一)重点实施主城综合交通规划。以完善主城北部路网,改善主城西部交通为主线,以江北龙头寺火车站周边道路节点建设为重点,推进红土地立交、新牌坊立交改造以及红石路整治、李冢沱长江大桥南北引道改造等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城市主干道的通行能力,继续推进高九路、嘉滨路牛滴段的建设,加快石板坡、菜园坝、嘉华、鱼洞、朝天门5座大桥建设,正式开工建设悦来(宝山)嘉陵江大桥,完善主城路网,保障城市道路交通畅通。构建完整、合理、惠民的城市步行系统,分步骤建设人行过街系统、停车港等相关附属设施,推进公交站场建设,加快建设城市交通换乘枢纽,实现各种交通体系之间的衔接转换。

(二)积极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全面启动轨道交通三号线一期工程的建设;继续推进一号线前期准备工作;认真做好二号线的运营管理工作,实现二号线二期正式运行;积极开展六号线的预可行性、轨道交通过江与城市道路桥梁资源共享、轨道交通线路敷设方式及制式、《2012--2020年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等专项研究工作。

(三)继续强化环境综合整治。以CBD架空线网下地为重点,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配套完善老旧街区基础设施,开展屋顶专项整治,推动环境整治工作向更深更广的范围发展,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进一步突出城市特色。

(四)加强区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指导和支持力度,统筹城市市区和郊区的基础设施布局,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构建区域性中心城市交通骨架,完善路网结构,增强内外衔接能力,与周边区县形成交通小循环。

二、加大协调力度,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五)加大征地拆迁及安置工作协调力度。不断提高协调利益关系的能力,加强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解决问题的透明度,为全市重点工程的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减小对工程建设的影响。

(六)切实加强项目前期推进和管理。加强重点工程的全讨程管理,加快用地审批、可研、立项等前期手续的办理和推进。继续推进朝天门两江隧道等项目前期研究工作;开展嘉华大桥南北引道、柏树堡立交、大庆村立交、上清寺一两路口交通改造、华村立交至高九路连接段等项目的前期工作;系统研究主城西部地区交通改善问题。

三、加快城镇化进程,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七)大力抓好中心镇建设。调整并逐步将市级中心镇增加到60个,以古镇、专业镇为重点,以技术标准体系为支撑,以政策扶持为保障,打造一批特色风貌镇,培育一批专业镇,包装一批历史文化古镇。

(八)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农村康居工程为切入点,村庄整治为核心,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编制康居工程建设规划,制定《重庆市农村康居工程建设技术导则》。加大基础设施和公益文化设施的配套力度,引导更多的农民向新村适度集中,将迁村并点和撤乡建镇后原有场镇整治为一批示范村;加强已建成农民新村的产业培育和风貌打造,改造、规范、壮大一批示范村。通过农村通用图集的推广使用,新建一批康居示范户;通过对“四沿”(沿交通干线、沿江、沿县域边界、沿风景名胜区)农房的整治,改建一批康居示范户。

(九)加强小城镇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继续抓好中心镇环境规划编制工作,力争年内启动20个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全力抓好生态型小城镇的建设,加强城镇管理,切实改变“脏、乱、差"的现状。积极研究开发新技术,加大小城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力争再启动3—5个小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切实抓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项目规划的编制工作, 强化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与开发工作。

四、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推进资源能源节约

(十)全面推进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管理法规与相关技术标准,严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新建民用建筑必须全面执行节能率50%的设计标准。培育一批建筑节能小区,建立建筑节能激励制度。加快绿色建筑、低能耗和超低能耗建筑的示范推广工作。

(十一)大力推广建筑新技术、新产品。大力推广适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淘汰和限制落后的技术、工艺和材料,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基础性应用课题研究,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 (十二)加快标准化工作步伐。进一步加快地方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继续完善轻轨工程系列标准,编制大型商业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建筑防护栏技术规程、玻璃幕墙安全性能检测标准等系列地方标准,完善我市地方标准体系。

(十三)强化教育培训工作。建立统一归口管理、业务部门分类指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行业培训新机制,以能力标准为核心,以规范管理为重点,提高培训质量,推进建设行业实训基地建设。强化高技能人才培养,加强对建设行业生产一线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继续开展对库区移民的建筑技能义务培训。 五、加强管理和服务,增强行业整体素质

(十四)保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创造宽松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和社会资本投入,保持我市房地产开发投资持续增长。积极引导房地产投资方式多元化,提高房地产企业的直接融资能力。全面推行房地产开发资本金制度,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动态管理体系。加强对项目联建和项目转让的管理,强化建设行为监管。抓好经济适用房发展规划工作,合理确定年度建设规模。认真总结危旧房改造经验,促进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十五)提高建筑业经济运行质量。以做大扶强建筑企业和发展劳务分包企业为重点,进一步调整建筑业结构,提高建筑业整体竞争力。继续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工程计价体系,推进工程造价改革。加强建筑市场综合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运用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促进全市工程质量安全再上新台阶。

(十六)不断提升勘察设计水平。认真贯彻《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继续深化国有勘察设计企业改革,建成较为完善的信用体系,积极推进设计保险工作。加强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农村自建房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无障碍设计审查。提高初步设计审查质量。 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十七)继续强化配套费及各项财政性城建资金的征收管理,严格执行征收标准,提高城建资金的归集度。充分发挥市级资金的带动效应,深入总结推广“市区共建模式”,合理分担市区两级财政压力,充分调动区政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投资集团在城市建设筹融资工作中的积极性,推进土地储备整治,加大投融资力度。加强财政性城建资金使用的追踪问绩工作,与相关部门配合,进一步优化管理,提高市级财政性城建资金的使用效率。 (十八)努力扩大利用内资、引进外资的规模,提高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水平。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外资和民间资本直接投资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环保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小城镇建设。充分整合全市建设行业资金、技术和人才的优势资源,创造协作竞争优势。在巩固非洲市场的同时,努力开拓中东、东南亚等国际市场。充分利用香港、澳门地区的特殊地位,建立国外、境外承包工程、建筑劳务合作平台,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认真落实《渝港建筑服务合作意向协议》和川渝、渝黔合作协议,加强与其他地区的合作。 七、坚持依法行政,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十九)进一步加强行业法规建设。健全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制度,适应市场发展和监管需要。加快立法步伐,促进《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重庆市房地产项目资本金管理办法》 的尽快出台。研究编制“十一五_”建设立法工作规划,建立立法建议项目库,增强立法工作的主动性。

(二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实现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独立运行与相互协调。加大对建筑市场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突出建设管理整体优势,整合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对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招标投标、质量安全方面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积极争取设立专门的建筑综合执法机构,实现建筑执法的专业化、规范化。 (二十一)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以贯彻实施“五段式有限并联审批"改革工作为重点,完善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切实解决审批环节较多、程序较多、时间较长的老大难问题,提高行政效能和效率。加强政务办理中心硬件建设、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务办理中心运行。

八、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加强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十二)深入推进清欠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突出重点,确保按期完成清欠任务。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防止新欠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建立和完善工程担保制度,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督促检查。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十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抓好建设人才工作,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十四)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探索有效监督、积极预防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办违纪案件。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加强教育,筑牢抵制和防范不正之风的思想基础;强化监督,努力防患于未然;加强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十五)加强和改进建委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不断创新创建工作机制,丰富创建工作内涵,努力营造文明和谐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