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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科技部和国家开发银行共同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平台建设的指引》,进一步落实今年年初双方签署的贷款总额为500亿元的《“十一五”期间支持自主创新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引起了汽车界的极大关注。日前,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专访了科技部条件财务司有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指出,未来5年,国家将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特别是拥有自主品牌的整车企业、民营或地方国有的汽车零部件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将通过这一渠道得到有效的缓解,建议汽车企业积极参与申报。
该负责人表示,从国际经验来看,政策性银行发挥的作用介于财政拨款和市场融资两者之间,既能体现政府的导向,支持国家战略的实施,又可以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有效地弥补现有金融政策在支持自主创新方面的不足。他告诉记者,2005年,国家开发银行在全国10余个省、市依托29个国家高新区和地方科技部门搭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发放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26.9亿元,支持了56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和创业。今年,全国科技大会召开之后,科技部和国家开发银行又签订了新的合作协议,更加明确了重点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共识。科技部力争在“十一五”期间,保证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平均贷款额度在每年50亿元的水平,成立100个示范性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平台,每年支持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就贷款方式问题,该负责人明确表示,“软贷款”作为国务院提出的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60条配套措施之一,将成为国家在“十一五”期间支持自主创新的重要金融工具。有别于商业银行的“硬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的“软贷款”还款期限可以长达8~20年;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的同期利率执行,不上浮;“软贷款”既可以作为项目资本金,也可以用作企业的资本金进行对外投资。今年5月上旬,由科技部条件财务司、国家开发银行业务发展局组成的调研小组专程到重庆、成都、绵阳进行了调研,目的就是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有关金融配套政策,研究起草“软贷款支持自主创新的相关管理办法”。目前,国家开发银行正在针对“软贷款”的利率优惠政策、项目评审等细节进行内部讨论。该负责人透露,6月底以前,有关具体实施意见将正式出台。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国家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方面不分企业性质,不设人为门槛,只要是符合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方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都可以积极申报。他进一步强调,拥有自主品牌的汽车企业、民营中小汽车零部件企业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方向的,政府非常愿意为它们提供帮助。如2005年,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奇瑞汽车签署了金额为50亿元的《出口信贷支持国际经营合作协议》,用于支持奇瑞在未来3年内的机电产品、成套设备、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以及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等海外项目。据了解,目前,重庆力帆汽车、吉利汽车等自主品牌汽车企业正在和有关政策性银行商谈信贷合作的具体事宜。他建议,自主品牌的整车企业可以直接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地方分行交换意见,申请“直贷”(指政策性金融机构直接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企业直接对政策性金融机构承担还款责任);中小零部件企业可以通过地方贷款平台来申请。
来源:中国汽车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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