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月1日起施行
[ 2006-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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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月1日起施行 

 

 

  交通部新修订的《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新版《办法》包括了合理低价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和双信封评标法四种评标方法,同时规定以合理低价法为主,改变了过去以综合评估法为主的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取消了专家评分,最大程度地减少了人为因素对评标工作的影响。
  新版《办法》明确了交通部、地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对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职责,取消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了邀请招标的条件,删除了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当载明的内容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效的情况,补充完善了禁止地区封锁和地方保护的要求,规定了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最短时限要求,调整了交通主管部门对备案的招标文件等的工作处理方式和要求,降低了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签署的要求,取消了开标记录备案的规定,调整了评标专家抽取的范围,加强了对评标专家的监管,完善了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增加了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的要求,调整了返还投标保证金的时间。
  据了解,旧版《办法》是1989年交通部颁布的,2002年交通部对其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保持了2002年修订版的总体结构,对与《行政许可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不一致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同时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和近几年来招投标中一些成熟的经验和做法纳入其中,使之更完整、规范,更具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来源:中国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