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再次郑重声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6年7月28日公示了“2006年第一批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请专家评审结果”之后,“建设部建筑杂志社”要求认定单位进行登记,并收取3000-15000元不等的费用。就此类事件,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曾多次发表声明,从未委托任何媒体作登记宣传,更不允许借此机会巧立名目向企业乱收费。
前些年,“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建设科技》杂志和“建设部建筑杂志社”等曾借我会公告工程咨询认定单位名单之机,要求公示中的工程咨询单位进行登记,我会曾与建设部有关部门交涉并取得共识,前两单位对当事人做出了调离岗位的组织处理。此次,“建设部建筑杂志社”又重施故伎。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就此事再次郑重声明,“建设部建筑杂志社”的行为与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没有任何关系,其所搞的展示登记不具有合法性,也是严重的侵权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建设部建筑杂志社”负全责;同时,我会对其屡次不改的行为提出严厉的谴责,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责任。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200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