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改委关于做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实施工作的函
[ 2006-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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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协助做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
                 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投资[2005]13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
    2004年12月16日,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l10号),对投资建设项目高层专业管理人员实行职业水平认证制度。
    实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旨在规范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投资建设项目质量和投资效益,增强投资建设项目高层专业管理人员素质。该项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推动和形成我国投资建设项目高层专业管理人才队伍的形成和发展。
    通知规定,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指导、监督该项制皮的实施工作,中国投资协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同时规定,中国投资协会在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务工作。目前,该项制度的各项实施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鉴于按规定中国投资协会不设地方分支机构,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予以支持、协助,并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咨询协会协助、配合中国投资协会开展有关工作。具体事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咨询协会直接与中国投资协会联系。请将你委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函告中国投资协会。

    中国投资协会联系人:冯晓东、曾凡莹
    联系电话:(010)68096401、68096302
    传 真:(010)68096302

 主题词:投资 职业 认证 工作 通知
 抄 送: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人事考试中心,中国投资协会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办投资(2005)138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协助做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2006年度
             参加考试人数调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
    2004年12月16口,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10号)规定,中国投资协会具体负责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1的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中国投资协会为了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做好该项制度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需要预测2006年全国参加考试的人数。 现将中国投资协会制订的调查表印送你们,请协助填写,并于8月底前反馈中国投资协会。
    中国投资协会通讯地址:北京阜成门外大街7号国投大厦
    邮编:100037
    联系人:顾炳熙 电话:010-66579127,13601072271
    冯晓东 电话:010-68096401,13621228938
    附件:一、2006年度报考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人数调查表
    二、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10号)



主题词:管理师 报考 调查


附件一:
2006年度报考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人数调查表(请点击鼠标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


附件二:
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国人部发〔2004〕110号(请点击鼠标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