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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工咨协[2007]01号
关于第二批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
申报工作有关问题提示
市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2006年91号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市具体情况,现将第二批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次申报范围为:
1、在国家发改委2005年第29号令颁布之前取得得正式甲、乙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的单位;
2、2006年第一批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过程中被暂缓认定的单位;
3、按照第29号令的规定,申请办理升级或扩大专业和服务范围的单位。
二、申报单位应认真学习国家发改委第29号令中资格认定有关规定标准要求,提前做好申报的准备工作。(主要是申报材料中的附件材料)
三、分清本单位的隶属关系,按照单位隶属关系作好相关工作,以免耽误申报的时间。
四、申报工作采用的主要手段为网络申报系统和文字文本,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在重庆工程咨询网站发布,请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关注我们网站(http://www
cqaec.com.cn),浏览相关信息。
五、为了申报工作顺利进行,我会将于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召开第二批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申报工作会议,讲解申报工作的有关内容及《中国工程咨询业务管理系统》,统一解答申报单位的提问。
六、一月三十日我们将参加全国第二批工程咨询资格认定工作会议,各单位如有问题反映,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李家惠
电话:63623173
附1:
下列属于报送重庆市发改委初审机构的
甲、乙级工程咨询会员单位
甲级单位
1、
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
2、
重庆市设计院
3、
重庆市市政设计院
4、
重庆市投资咨询公司
5、
重庆市规划设计院
6、
重庆钢铁(集团)设计院
7、
重庆南江地质工程勘察院
8、
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9、
重庆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0、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11、
重庆市化工设计研究院
12、
重庆市水利水电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13、
重庆同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重庆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15、
重庆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6、
重庆市川东燃气工程设计研究院
乙级单位
1、
重庆市万洲区交通规划设计院
2、
重庆西南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
3、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电力建筑设计院
4、
重庆天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
重庆渝碚地质工程勘察院
6、
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7、
重庆特钢设计院有限公司
8、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9、
重庆市轻工业设计院
10、
重庆捷顺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11、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2、
重庆电力设计院
附2:下列属于报送中央各专业委员会初审机构的
甲、乙级工程咨询会员单位
1、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
2、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3、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
5、铁道第二勘察设计院重庆分院
6、重庆市电信规划设计院
7、重庆川维石化有限公司(川维设计院)
8、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9、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重庆分院
重庆工程咨询协会
二00七年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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