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扩大到26个区县
[ 2008-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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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扩大到26个区县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cq.gov.cn        2008年02月27日   重庆日报
    今年,我市又将有更多城镇居民得到基本医疗保障。昨日,我市召开的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传出消息,国务院日前批准我市21个区县成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区县。至此,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区县已经扩大到26个。另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档筹资标准将提高。

  新增21个区县

  这21个区县分别是渝中、沙坪坝、大渡口、渝北、万州、黔江、涪陵、北碚、万盛、巴南、长寿、江津、合川、璧山、綦江、潼南、奉节、武隆、城口、荣昌和大足。据了解,在全国各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中,我市获得批准的扩大试点区县数量最多。

  去年10月,我市南岸、江北、九龙坡、永川和南川5个区成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在目前的5个试点区中,应参保的226.52万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到了192.86万人,参保覆盖率达到了85.14%。目前部分城镇居民已经享受到了医疗保险待遇,初步取得了“资源得到共享、城乡得到统筹、居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卫生得发展”的良好效果。今年扩大到26个区县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覆盖了全市65%的区县和65.5%的人口,共计1600多万人。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新增试点区县的城镇居民将在第二季度开始办理参加基本保险申请手续。

  筹资水平有提高

  与国家对城镇居民参保补助政策调整相适应,我市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一档、二档筹资水平进行了相应调整。其中,一档由原来的50元提高为100元,二档由原来的160元提高为200元。

  参保一档的城镇居民将增加10元钱参保费,参保二档的缴费标准则保持不变化,增加的部分由国家和地方财政予以补助。据了解,今年,随着筹资标准的提升,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报销项目等将有新变化。目前,具体的方案还没有出台。

  市委常委、副市长马正其要求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试点区县,要抓紧时间认真研究,合理确定报销标准,尽快出台实施方案,确保在今年二季度实施试点工作。要加强城镇基本医疗基础平台建设,科学整合现有资源,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动员、组织城镇居民积极参保,减少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运行成本和管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