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咨协会贯彻执行国家发改委第27号公告的通知
[ 2008-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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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关于贯彻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27号公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咨询协会,军队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有关部门咨询管理单位和中央直属管理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年第27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于2008年3月24日发布。该公告根据《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5年第29号,以下简称“29号令”)的有关精神,对今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协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严格按照要求,积极组织落实。
  二、根据国务院有关减少会议的精神,今年不再组织召开全国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工作会议。
  三、对于部分更换新人的地区需要培训的,我们会指派专人上门服务。
  四、在中国工程咨询网上开辟单位资质管理专栏,及时解答大家在申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中国工程咨询网址为:http//www.cnae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