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单位资格申报日期安排
[ 2008-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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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初审机构报送材料
日期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中央管理企业报送材料日期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中央管理企业报送材料从即日起至629日前。
  二、地方初审机构报送材料日期
  625: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宁波市。
  626:安徽省、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深圳市、广西、海南省。
  627: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西藏、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注意事项
  1、初审机构和中央管理企业应核对申请单位的电子文件和文本材料,以保证电子文件和文本材料的一致性。
  2、初审意见应在业务管理系统中填写,在初审意见表(附件3)中填写同意的等级、专业、服务范围,打印后加盖初审机构、中央管理企业公章。特别要检查初审意见(同意、不同意或具体意见)初审单位或中央管理企业公章日期三要素不能空缺。
  3、将加盖公章的初审意见表扫描上传到业务管理系统中,并将初审意见表放入单位申请书档案袋中,放在专家评审意见表之前。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务必在初审阶段补正,初审机构和中央管理企业上报材料后没有补正环节
  5、初审机构和中央管理企业确认申请材料无误后,在中国工程咨询业务管理系统中点击上报按钮上报电子文件,并按本通知的时间报送文本材料。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业务协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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