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 2009-02-04 ]

 

关于印发《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教计[1994]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委、教育厅(局):


    为适应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需要,我委委托上海市教育局编制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试行)》业经有关会议审定,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参照试行。
    附件:一、《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试行)》
          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试行)》条文说明


国家教育委员会
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