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的通知
[ 2009-04-13 ]

 

发改投资[2009]80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委托投资咨询评估工作,加强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高投资咨询评估的质量和效率,我委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4〕1973号,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办法》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委托 评估 办法 修订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