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日前出台
《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日前出台,其规定,在“三江”(长江、嘉陵江、乌江)河道内兴建的建筑物,必须经过“三关”审查,并不得影响河势稳定、行洪畅通及堤防和航运安全等。据介绍,“三关”程序审批是:先由当地区县(市)的河道主管机关受理,再转报市河道主管机关初审,最后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