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义务教育绩效工资6月底前全部兑现
[ 2009-05-27 ]

    昨日下午,我市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实施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市财政将拨付资金,保障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的顺利实施,并在6月底前兑现发放。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在会上作动员讲话。

    津补贴纳入绩效工资

    为改善义务教育教师待遇,我市曾在全国率先出台一系列举措:2006年,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职教师按每人每月150元给予了补助;2007年、2008年,将补助标准提高到在职教师平均每人每月500元,退休教师和其他学校人员平均每人每月200元。

    会议强调,这次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要把规范后的津补贴纳入绩效工资。津补贴平均水平,由各区县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调薪与公务员联动

    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津补贴水平的调整,要与公务员形成联动机制。今后,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补贴调整时,相应调整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补贴,调整幅度要相当,时间也要同步。在实施绩效工资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退休(职)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各区县对学校、校长、班主任、教师及其他管理人员进行分类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会议要求,各区县要在6月底前兑现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同时,对暂未实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中津补贴水平较低人员,发放过渡性补助,具体标准为在职人员、退休人员津补贴水平每月不足500元的补到每月500元,发放时间从今年1月1日起。(记者 关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