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新修订的《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2月12日经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四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提交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2010年12月30日在民政部备案已获得通过。现印发你们,新的会员管理办法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修订的会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会将重新确认继续担任常务理事、理事和单位会员的情况,请根据附表填报贵单位意见,并于2011年2月20日前传真反馈回我会。 感谢贵单位长期以来对我会工作给予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会期待着您们继续参与协会的各项工作,为行业的发展不断建言献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将按照新的会员管理办法和会员服务指南的要求,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为会员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力争把协会办成广大会员信赖的会员之家,共同推动我国工程咨询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联系人:段敬广,010-88337679(兼传真); 林小颖,010-88337627,传真:010-68364843; 穆定焕,010-68364838,传真:010-68312828。 附件: 1、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会员确认登记表 2、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会员管理办法(见中国工程咨询网) 3、中国工程咨询协会2011年会员服务指南(见中国工程咨询网)
主题词:印发 会员管理办法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