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修改资源税暂行条例
[ 2011-11-14 ]

国务院决定修改资源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作出修改,在现有资源税从量定额计征基础上增加从价定率的计征办法,调整原油、天然气等品目资源税税率。
        评述:目前,中国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石油、煤炭、天然气、金属类矿产、非金属类矿产以及盐等,计征方式主要是从量计征。专家表示,从量计征的资源税收模式缺乏弹性,不能反映资源价格的变动,也不能体现资源税本身的价值。相比较而言,从价定率征收资源税将更能发挥出税收的级差调节作用,抑制资源浪费。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如果在今年四季度前后,出现物价上涨压力降低的情况,将为资源税改革向全国推开提供一个好时机。改革涵盖的资源产品范围,也应从原油、天然气逐步扩大到煤炭等重要资源品种。
 

  (信息来源:重庆市发展改革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