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制定出台措施提振实体经济
[ 2012-02-14 ]

           

    2月13日,市长黄奇帆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1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振实体经济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
    结合中央关于“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采取积极的财税政策为中小企业服务”等精神,重庆及时制定出台提振实体经济的有关措施,符合重庆形势,也很有必要
    黄奇帆说,当前,美国主权债务危机和欧债危机还在蔓延,可能对全球经济有更大的冲击。从去年四季度开始,全国经济增长速度已经放慢,今年一季度估计还会放慢。以进出口为例,今年一月份全国进出口负增长,估计整个上半年都会比较低。国内的房地产市场形势,今年应该比去年更严峻,去年土地批租量和商品房销售量大幅下降,预计今年上半年房地产销售额会继续下降,房地产对经济的拉动力也会相应下降。同时,由于房地产的不景气,也会拖累钢铁等相关产业。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重庆要保持目前的良好发展势头,需要一个适度的刺激政策。结合中央关于“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采取积极的财税政策为中小企业服务”等精神,重庆及时制定出台提振实体经济的有关措施,符合重庆形势,也很有必要。
    《意见》提出,要多渠道落实实体经济发展所需的融通资金;继续完善“五低”投资环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要采取措施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促进金融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为实体经济提供专业服务;加大对微型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特别是要加大贷款扶持力度;要集中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工业、商贸流通、外经贸、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实体经济发展;通过设立海外投资基金等措施支持企业加快走出去;进一步扩大“三权”抵押融资规模,拓展农村实体经济融资渠道,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通过完善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和优先保障居民对首套房的贷款需求,努力满足民生住房需求;切实加强能源保障和人力资源保障;加大对地产品扶持力度,拉动地产品生产和销售。
                       

        (来源:重庆市政府网-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