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全面小康程度居西部首位
[ 2013-02-22 ]

    记者从2月21日召开的全市统计工作会议获悉,2011年,我市全面小康实现程度首次突破80%,达到82.5%,首次跃居西部第一位。同时,我市也是西部地区小康实现程度唯一超过80%的省市,高出第二名2.9个百分点。但是,在创新投入和文化消费占居民收入比重等方面,离目标仍有较大差距。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8年部署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方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包括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教育、生活质量、资源环境、民主法制等六大领域的23项指标,监测以2000年实现总体小康、实现程度为60%为起点,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100%为终点,观察并反映20年间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的变化情况。
    2000年,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实现程度为55.4%,此后逐年提高,年均递增2.5个百分点,2011年达到82.5%,离“率先”(2017年)目标的实现又近了一大步。
    “但是,目标越近,实现困难越大,速度也有所放缓。”市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各项指标完成目标的难易程度,市统计局测算,2017年,我市人均GDP、城镇人口比重、城镇失业率等15项指标已经达到或容易达到全面小康目标,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社会安全指数等5项指标通过努力能够达到全面小康目标,但R&D(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文化消费占居民收入比重等3项指标,距离目标值差距还比较大。
    该负责人分析说,数据显示,虽然我市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在西部暂时领先,但领先的基础还不稳固,要确保“率先”目标的实现,还要在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寻求新的突破。“事实上,在这个监测体系中,各个指标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只有经济、社会、环境均衡发展,才能达到全面小康目标,比如经济快速增长的前提是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人均GDP的增长也要与居民收入增长同步。”

        (来源:重庆市政府网-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