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 2013-09-26 ]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中国政府网9月16日消息,近日,中国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当前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的重点任务,以此促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

《意见》明确的当前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的重点任务有:

一是加强城市供水、污水、雨水、燃气、供热、通信等各类地下管网建设和改造。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到2015年,建设完成污水管网7.3万公里,完成全国城镇燃气8万公里和北方采暖地区城镇集中供热9.28万公里老旧管网改造任务。

二是加强城市排水防涝防洪设施建设,解决城市积水内涝问题。到2015年,重要防洪城市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较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工程体系。

三是加强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15年,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左右,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四是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地铁等的公共交通骨干作用,到2015年,全国轨道交通新增运营里程1000公里。积极发展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增强城市路网的衔接连通和可达性、便捷度。尽快完成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和危桥加固改造。加强行人过街、自行车停车等设施建设。

五是加强城市电网建设。到2015年,全国中心城市基本形成500(或330)千伏环网网架,大部分城市建成220(或110)千伏环网网架。推进城市电网智能化,提高电力系统利用率、安全可靠水平和电能质量。六是加强生态园林建设。提升城市绿地蓄洪排涝、补充地下水等功能。到2015年,设市城市至少建成一个具有一定规模,水、气、电等设施齐备,功能完善的防灾避险公园。

《意见》指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先地下、后地上,提高建设质量、运营标准和管理水平。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在确保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经营性项目建设与运营,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来源:中国工程咨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