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缩小投资项目审批范围 改善投资软环境
[ 2003-07-23 ]

广西缩小投资项目审批范围 改善投资软环境

广西缩小投资项目审批范围 改善投资软环境


  广西壮族自治区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若干规定》,决定简化和规范投资项目审批事项,降低外来投资进入成本,提高行政服务水平,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文件规定,进一步缩小投资项目审批范围,凡不属于国家明文规定的审批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取消行业准入审批;放宽外商投资企业中方投资者的范围;下放需要享受进口设备免税的外来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的审批权限;下放建设用地审批权限;简化各类开发区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程序;简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允许未取得前置审批的投资项目法人先行办理登记注册;实行重大项目审批会审制度和一般项目审批主办部门负责制度;缩短审批时限;逐步推行网上审批制度等。

  在降低外来投资进入成本方面,广西将降低投资项目土地、交通运输、电力等方面的成本。土地使用除国家法律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不得再收取其它费用;供地方式灵活采取租凭、出让、作价出资、入股等市场方式;实行鼓励投资的电价政策;进一步规范铁路、公路运输等价格,降低综合运价;鼓励兼并重组国有企业;取消对企业和投资者的一切不合理收费。

  在提高行政服务水平方面,对外来投资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实行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务员行为,建立改善投资软环境奖惩制度。

  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要建立诚信政府,加快企业诚信制度建设,运用市场化手段选择确定投资方体,加快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年审,完善市场监管等。

  在保障和维护处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面,要规范检查行为,对无法律依据的检查一律取消;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建立健全自治区、市、县三级投诉网络,对损害投资软环境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并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处理,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