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今起正式实施
[ 2014-07-01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今起正式实施

    全市事业单位基本为聘用制,部分单位已提前参加社保。6月30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就7月1日起实施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接受了记者采访,并介绍了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情况。

    7月1日起,我国首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公开招聘,打破铁饭碗。“其实重庆的事业岗位已不是‘铁饭碗’。”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从2003年开始探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2006年启动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逐步破除原有的身份终身制,全面推行签订聘用合同。所有实行聘用合同制的事业单位,在人员聘用过程中,都逐渐采取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考试、考核的办法,规范聘用行为。

    据了解,截止2013年底,全市共有约1.6万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人员有48万多人,全市99.6%的事业单位实行了聘用合同制度,聘用合同签订率达到98.6%。2006年,我市启动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以来,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12万人。

    “《条例》要求事业单位人员参保,再次从法律层面发出信号,事业单位医疗和养老保险‘并轨’已箭在弦上。”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在这方面我市很早就开展了探索,从1996年开始颁布相关文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购买社会养老保险。2008年颁布了《市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试行意见》,对于相关的事业单位人员如何参保、缴费情况、待遇享受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来源:重庆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