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
[ 2015-04-28 ]

国务院批复《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

        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出台后国家批复的第一个跨区域城市群规划,对于加快中部地区全面崛起、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城市群,国土面积约31.7万平方公里,承东启西、连南接北,是长江经济带三大跨区域城市群支撑之一,也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全方位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区域,在我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

    《规划》立足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实际,提出了打造中国经济发展新增长极、中西部新型城镇化先行区、内陆开放合作示范区、“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区的战略定位,以及到2020年和2030年两个阶段的发展目标。《规划》明确了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城乡统筹发展;二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三是产业协调发展;四是共建生态文明;五是公共服务共享;六是深化对外开放。

    (来源;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