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又添亮点
重庆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又添亮点
30日,重庆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2003年重庆市投融资体制改革任务》,确定的十余项重要任务为重庆市“十五”期间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又添新亮点。
基本完成机场属地化改革
与民航总局协商,完成重庆机场资产下放。组建江北机场公司。配合民航总局组建重庆市民航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经营
推进污水、垃圾处理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积极探索实施公用行业特许经营、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等多种有效实现形式。
基本确立我市轨道交通投融资体制
组建政府轨道交通投资主体,授权经营轨道交通国有资产,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加快轨道交通建设。
增强市场融资能力
争取在今年内完成两户以上企业上市,策划6个企业增资扩股,推进上市公司ST股重组,力争在证券市场上筹集20-30亿元资金,争取发行地方企业债券15-20亿元。
加大国有大型工业、商业集团改组改革力度
力争5年使国有大型工商业集团负债率控制在50%左右,亏损面控制在20%左右,产销率达到98%左右,投资增长保持20%-30%的增长速度。
发展各类融资担保主体
积极稳妥地支持发展各类民间信用担保机构,自负盈亏、自担风险,面向市场从事担保业务。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和高学历毕业生提供小额创业资本担保服务。鼓励保险公司开发设立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还款信用保险险种。
规范政府对固定资产投资的调控
出台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完善投资统计指标体系,特别是民间投资完成情况统计,逐步建立投资指数和投资者信心指数预警系统。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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