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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3000万借款何以被认违规?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说,国家审计署署长李金华在一个报告中指出,1
999年,审计署曾查出交通部违规借给山东某公司3000万元资金的问题。按照
审计决定的要求,该部虽于2000年将资金收回,但2002年又继续将等额资金
以同样方式借给同一公司。审计署将交通部的这一违规称为“边纠边犯”。一位已退
休的原交通部官员说:“这是交通部离退休干部局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导致违规。
”交通部离退休干部局党委书记王玉臣说,审计报告中所提的这笔资金确实是交通部
离退休干部局投出的,这家公司是“山东高速下面的一家公司”。说起这笔资金被查
,王玉臣感到很是委屈:“我们只是想为离退休干部多争取一点福利。现在很多单位
都存在离退休干部资金缺口的问题,只不过是通过不同的方式解决而已。”一位已退
休的原交通部官员认为,这种投资是很合理的。他说:“放在银行里利息有限,不如
把它盘活做一些事情,又可以有更多收益。不知道为什么就违规了?”交通部财政司
的一位官员说:“到底算不算违规,我们还在和审计署商量。”但国家审计署行政事
业司的一位官员明确表示:“中央部门的资金来源,不管是预算内还是预算外,都是
财政资金,没有什么‘自有资金’可以由各部门随便用的。”
述评:用借款并收取固定回报的“投资方式”为本单位的离退休老干部谋点福利
,这种做法在当今中国应该算是“合情”之举,而且也是比较普遍的现象。问题在于
,交通部离退休干部局所使用的这3000万资金在性质上属于“财政资金”,也就
是国家的钱。用国家的钱来为单位员工哪怕是离退休干部谋取福利,则既不合理也不
合法。这里的是非是很清楚的,审计署的查纠是理所当然的。问题是,为什么在国家
中央机关里还会屡屡发生这种“合情但不合理不合法”的事情(甚至连掌管国库的财
政部在此次审计中也被查出有违规之举)?可见,如文史专家吴思先生所分析的,的
确有一种“潜规则”在起作用。20多年来的双轨制,使得这种“潜规则”几乎无处
不在。这些“潜规则”对我们的社会主义法治和市场经济建设当然起的是一种负面作
用。然而,如何革除这些“潜规则”而让一切规则“浮于水面”,不仅需要严明的法
纪,更需要政治家有高尚的目标和无比的智慧。
来源:中经分析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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