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Page 2
4月1日起调整水资源费 主城居民每立方米水多交4分钱
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将于4月1日起对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进行调整。其中,主城居民生活用水水价将上调4分,即由现在的每立方米水2.42元上调到2.46元。
目前我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1650立方米,属中度缺水地区,且水环境污染和水利设施落后的现状,需投入大量经费。我市现行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是1993年制定的,收费标准已不能满足当前水资源保护、管理、开发和利用的要求。
主城居民现在所缴水费由三部分构成:自来水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即2.00+0.40+0.02=2.42(元/立方米)。其中,后两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由政府委托自来水公司代收。调整后的水资源费为每立方米0.06元,水价相应由2.42元调整为2.46元。
据介绍,由于我市水资源费征收采取的是价外代收的方式,这次水资源费调整后将直接并入水价。
摘自重庆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