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招标方式作出调整
[ 2004-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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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债招标方式作出调整


     今年我国国债发行招标规则出现重大调整,记账式国债招标方式在原先单一的"荷兰式"招标的基础上增添 "美国式"招标方式。
  财政部日前出台的《财政部关于2003年记账式国债发行招标规则的通知》显示,为规范国债发行程序,促进 国债市场健康发展,2003年记账式国债招标方式采用单一价格(即"荷兰式")或多种价格(即"美国式"),招标 标的为利率、利差、价格三种。
  除了在招标方式上作出调整外,通知还规定,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2003年国债承购包销团成员,有权参加财政 部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及跨市场发行的记账式国债的招投标活动;证券交易所市场2003年国债承购包销 团成员,有权参加财政部通过证券交易所市场以及跨市场发行的记账式国债的招投标活动。
  业内人士认为,今年国债发行招标规则的变化预示着今年我国国债市场呈现三个发展趋势。
  一是招标方式的市场化将使国债发行市场趋于理性,国债发行利率将进一步贴近市场的变化。长期以来,我 国国债发行一直沿用"荷兰式"的招标方式,而"美国式"招标方式出现后,风险将由市场成员各自承担,将迫使 国债承销团成员行为趋于理性。
  二是跨市场品种将频繁出现,进一步加快债券市场的统一步伐。
  三是国债创新品种将出现。去年,国家开发银行便已陆续推出了本息分离债和一年期以上的贴现债等创新品种,为国债市场创新积累了基础。今年国债发行招标规则中规定,招标标的将分为利率、利差和价格三种。对此, 部分业内人士预测,今年财政部在继续发行长期券的同时,有可能发行部分短期国债品种和本息分离国债品种。
  标的为利率时,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为当期国债的票面利率,各中标机构依各自及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 折算承销价格;标的为价格时,各中标机构按各自加权平均中标价格承销当期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