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保护国有资产 国企老总“约法三章”
[ 2004-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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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保护国有资产 国企老总"约法三章"

     


  国有资产投到哪里,产权保护机制就建在哪里,纪检监察工作保证和监督作用就要发挥到哪里,今后凡是企业技改项目、招投标等重大经济活动,检查机关要提前介入,给予指导。昨日召开的重庆市国资委纪检监察工作会作出上述部署。<?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据悉,去年重庆市国资委所属企业纪检部门收到群众信访举报941件,立案调查136件,查结110件,给予党纪处分1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9人。通过查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4亿元。

  国资委负责人分析,重庆在国有资产管理上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管理不规范,造成企业收入减少、成本升高、效益流失。有的境外资产长期不审计,失去监督。二是国有资产保护不严格。一些国企与所办的集体和多种经营单位产权关系不清,有的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财产和利润。三是重组改制不规范,有的甚至发生内外勾结、隐匿转移、侵吞侵占国有资产。

  今后国企老总要做到三个不得: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破产、资本运营、产权交易过程中擅自决策或为个人和亲友谋私利,不得在招标采购中收取回扣,不得在企业重组或破产中损害国家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

  据悉,今年重庆市纪检和国资委将把对国企监管工作重点放在查办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并将在下半年进行集中检查。

    昨天,国资委负责人与78家市属国有大型企业和中央在渝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华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