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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始启动推进都市型工业发展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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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下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同志在市中小企业局现场办公时,明确要求中小企业局牵头做好推进我市都市型工业发展的工作。根据这一要求,我市推进都市型工业发展的工作已开始启动。
一是组织学习考察,提出发展建议。市中小企业局组织考察组于4月19日至21日专程赴上海学习考察了都市型工业园区(楼宇)建设的情况,并形成了《赴上海市学习考察都市型工业园区建设的情况及建议》的报告,于4月27日正式上报市政府。此报告得到了相关市领导首肯,并作出了重要批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同志于5月8日批示:“同意行知意见。”市政府副秘书长侯行知同志同日的批示是“建议明确几条:1、此事由中小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主要工作由区负责。2、市里统一政策,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再就业政策、中小企业贷款(开行)、园区政策等可以综合运用。中小局应着手拟定。3、考察材料可以列为五次全会参阅材料。”
二是开会发文,开始启动。5月9日,市中小企业局召集近郊10个区的中小企业工作部门,专题召开了工作会布置此项工作。同日,向区县工作部门印发了《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指示,切实抓好都市工业(产业)园建设的通知》(渝中小企[2004]70号),要求各区县工作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调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此项工作,加快都市型工业(产业)发展,为促进经济增长、创造就业岗位、增加居民收入,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是制定规划,明确任务。结合我市正在开展调研、准备作出的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同时制定都市型工业的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任务,把都市工业的发展纳入全市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当中。
四是拟定政策,整体推动。根据市领导的批示精神,市中小企业局正着手代市政府起草《关于推进我市都市工业(产业)园建设的意见(代拟稿)》,以明确我市都市工业(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政策措施等,争取在今年内建成一批都市工业(产业)园。
(信息来源:市乡企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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