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预算超过3000万元 须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 2004-05-31 ]

New Page 1

追加预算超过3000万元 须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重庆晚报

 

   单个建设项目追加预算支出超过3000万元,须由市政府编制预算变更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昨天,市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重庆市市级预算监督条例》,将上述条款载入其中,以此监督政府不要乱花钱。
  该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生效施行。设定3000万元这根横杆,是因为目前工程建设过程中,预算超支现象较多,其中难免有国家资金的流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指出,这根横杆将对预算超支起到一定限制作用。
  此外,常委会昨天还通过了《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等三部法规。